北魏时期,河套地区特别是五原地区的农业生产十分发达。唐朝时,河套地区属于关内道的丰州,也是黄河流域农田水利最发达的地区。宋、辽、金、夏、元、明时期,河套复为游牧地,大量汉民内迁,土地退耕还牧,农业水利开发呈衰退局面。
清朝中期以前,河套地区处于南北河之间,其西、北、东、南四面环以黄河。黄河入套后坡度较小,水流平缓,南河、北河溢流岔河众多,通河便利,土地富足,可耕可牧,粮草丰茂。对于北方游牧民族来说,河套是养兵牧马的天然牧场,占据河套作为其根据地,可南望关中,逐鹿中原;对于“以农立国”的中原王朝来说,河套是屯兵固边、休养生息的天下粮仓。从唐朝初期开始,河套地区就陆续有降附内迁的突厥、回纥、党项等民族人民与汉族人民杂居,因而农业与牧业交错并存,逐渐形成以家庭为单位的农牧结合的经济发展方式。这种经济发展方式遍及黄土高原丘陵区、绿洲平原及其边缘的草原和荒漠地带。
明末清初时期,山西、陕西等地农民以“雁行人”或“游耕”的方式流动包租耕种套内土地。清朝康熙至道光中期,来河套谋生的内地“雁行人”继往开来,他们是河套地区农田水利建设的先驱。
据《巴彦淖尔盟志》记载,清道光八年(1828),清廷特许开放缠金地(今临河以西和以北地区)招商垦种。道光、咸丰年间,河套移民逐渐增多,他们利用黄河决口或天然形成的渠道、旧河道、天然壕沟以及开挖渠道进行灌溉。少数地商从蒙古王公或召庙手中承租大量土地,再转租给移民耕种。到清朝中期,河套地区出现了以农田灌溉为目的的大型水利工程,表明当地农业已有相当程度的发展。这些规模大型的水利工程又反过来推动当地农业更迅速地发展。至清朝光绪末年,由地商出资开挖大小干渠近40道,大者灌溉千顷以上,小者灌溉几十顷至百顷以上,共灌田1万多顷。
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清廷派大臣贻谷放垦后,统一强制赎买河套地商及蒙旗私垦的土地及河渠,实现了土地、水利的官办或官商合办性质,促进了河渠水利治理的统筹发展和快速推进,获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然而好景不长,放垦结束后,由于政府、地商、蒙旗不断相互争利,致使灌区水利设施因维护和管理不善而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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