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诚信 展形象 开新局 | 磴口县市场监管局构建“信用+”监管模式
发布时间:2024-07-11 10:05:54 通讯员:李驰 编辑:雷丽娜 来源:巴彦淖尔日报

  今年以来,磴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紧紧围绕“优服务、强监管、重信用、提效能”目标,积极探索“信用+”监管模式,以信用约束经营主体,以信用赋能市场监管,提升全县经营主体意识,有效推动守信激励机制,为磴口县优化营商环境、诚信建设工程助力。

  积极推行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对企业信用风险实施科学分级分类。按照信用风险状况由低到高将企业分为信用风险低(A类)、信用风险一般(B类)、信用风险较好(C类)、信用风险高(D类)四类,并将分类结果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相结合。根据风险分类结果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对A类企业减少抽查频次无事不扰,对D类企业提高抽查频次严格监管,实现守信诚信企业“无事不扰”,违法失信企业“寸步难行”。目前,全县市场监管领域42个部门全部依标准建立了风险分类监管对象库,已开展双随机联合检查95次,抽查市场主体1906户。

  不断创新拓展“信用+”应用场景,聚焦信用服务效能提升。推广“个体蒙信贷”,以信用评价为基准,采取靠信用、无抵押、无担保、线上办的方式,最快30分钟即可通过审批,以此缓解融资难题。截至目前,磴口县授信贷款户11户,贷款总额为300万元。

  聚焦信用修复重塑企业新形象,引导失信经营主体尽快修复失信信息,降低失信带来的负面影响。开辟“线上+线下”修复“双通道”,对符合条件的失信企业,依法依规实现“能修尽修、应修必修”。全县共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企业208户,办理移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企业9户,行政处罚信用修复1户。

  推进失信联合惩戒。依法对未及时进行年报或在双随机抽查中发现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对在经营异常名录满三年仍未申请移出的企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此外,积极开展“僵尸企业”清理排查吊销工作,加大对失信企业的惩戒力度。已对36家企业开展清理吊销工作,后续将统一发布吊销公告。

  下一步,磴口县市场监管局将持续拓展“信用+”应用场景,加大对诚信主体激励力度,最大限度发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优化营商环境的支撑作用,逐步构建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共治共建的诚信建设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