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学生骑电瓶车、摩托车
发布时间:2024-05-23 10:58:06 编辑:乔萍 来源:巴彦淖尔晚报

  电动车(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电动共享单车等)在给我们带来了方便与快捷的同时,也带来了许多隐患和危险。学生违规骑电动车上学、放学所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更是让人担忧,已严重威胁到学生的生命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因此,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在路上骑电动车或改装电动车上路是一种违法行为。

  1.禁止未满12周岁的学生骑自行车上路。

  2.禁止未满16周岁的学生骑电动自行车。

  3.禁止所有学生驾驶摩托车、电瓶车、机动车。

  4.作为家长,您必须教育孩子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如果孩子达到骑自行车上学的年龄,您还应定期检查自行车刹车、摇铃、车锁、轮胎等。经常告诉孩子骑自行车的安全常识,靠右行驶,谨记“十不”:不逆行,不闯红灯,不双手撒把,不多人并骑,不相互攀扶,不追赶比赛,不骑车闲聊,不载人,不骑入机动车道,不扒机动车。

  5.作为家长,您更要谨记并告诫孩子: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机动车都是违法行为;您要坚持原则,耐心做孩子的思想工作,千万不要以为孩子已经长大而盲目地满足孩子的不合理要求,要禁止孩子驾驶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机动车上路;时刻关注孩子出行安全,发现问题积极整改,不能心存侥幸,掉以轻心!要坚守安全底线,杜绝严重的危险事故发生。

  6.作为学生,也要承诺不能向大人提不合理要求,出行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为家庭的平安、和睦、幸福尽义务,保自己健康平安成长!

  未成年人骑电瓶车的危害

  1.未满16岁的孩子在遇到紧急情况时,由于心理和生理发育还未成熟,应变能力不及成年人,不能及时采取正确处置方式,容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2.电动自行车操控的稳定性及刹车系统的安全性不佳,未成年人遇到突发情况时,应对能力和控制能力较弱,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3.未成年人往往年轻气盛,骑行车速较快,甚至伴随一些危险动作,如搭载他人、追逐打闹等,这些行为,更易引发各类大小交通事故。

  4.随着电动共享单车的投入使用,学校还发现学生存在放学或周末骑共享单车的现象,一些学生骑车载2~3人,在道路上急速行驶,还嬉笑打闹,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孩子的健康成长是家长、学校最关心的问题。为确保学生的安全,学校本着全方位为学生着想的教育理念,决定禁止未满16周岁学生骑电动车上、下学。家长作为监护人,一定要充分认识到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车的危害性,一定要切实履行监护责任,把好第一道关。望您为了孩子的安全着想,配合学校做好这项工作,不给小孩购买摩托车或电动车,也严禁孩子骑摩托车、电动车;家长要严格管控孩子的手机,特别在节假日更要严格管理,不让孩子私自拿手机扫码骑电动共享单车。倡导学生绿色出行。

  请各位家长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时刻以身作则,积极维护交通秩序,文明出行,以自觉行动为孩子们起好带头作用,从源头上杜绝中学生驾驶电动车现象。

  巴彦淖尔晚报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