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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服务引纠纷 市监部门速调解
发布时间:2024-05-08 10:39:04 记者:李博 通讯员:吴尚明 编辑:乔萍 来源:巴彦淖尔晚报

  近日,五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隆一所接到消费者王女士投诉称,2023年4月,其在某美容会所做脸部美容护理,美容院承诺使用该美容院产品美容能消除眉间的川字纹,于是王女士支付了8500元的费用美容,但一年过去了,美容效果并没有达到预期效果。

  近日,王女士在投诉平台对该美容院进行投诉,要求美容院退还8500元美容费用。隆一所接到投诉单后,立即组织双方到所里调解,在监管人员耐心细致的调解下,经营者当场一次性为消费者退还美容费用8500元,消费者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