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诚信 展形象 开新局 | 市司法局:以“诚信+”模式推进诚信建设工程
发布时间:2024-04-26 11:57:10 编辑:乔萍 来源:巴彦淖尔日报

  今年以来,市司法局以“诚信+”模式,将诚信建设融入司法行政工作,多措并举扎实推进诚信建设工程,在政务诚信、司法公信建设上持续发力,着力实现诚信与法治互促互助、融会贯通的良好局面。

  “诚信+队伍建设”,浓厚机关诚信氛围。建立和弘扬诚信、公正、廉洁的工作氛围,开展诚信教育培训,提升其诚信意识和法律素养。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保障队伍的诚信和廉洁。宣传诚信典型、先进事迹,树立正面榜样,引导司法行政队伍自觉践行诚信原则。

  “诚信+法律服务”,增强法律服务质效。公证处、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窗口严格依法行政,遵循公正、文明、诚信执业的基本要求,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履行公共法律服务职能,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制度,凡涉及服务对象的各类事项均按要求公开政策规定、运行程序、办结时限和收费标准等,做到办事公开透明。严格落实首问负责、服务承诺、限时办结、跟踪问效等制度,最大限度减少群众办事成本,全面优化服务环境、提升服务水平。

  “诚信+普法宣传”,优化社会诚信环境。线下以“诚信守法”为主题,结合“法律八进”活动,通过设立法律咨询服务台、悬挂条幅、发放普法宣传彩页等方式,从法治的视角向群众介绍信用体系建设的基本常识,通过真实案例反映遵法重信在解纷止争方面的重要作用,引导群众将诚信意识融入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共同推进城市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线上充分运用新媒体平台大力加强诚信建设宣传,弘扬诚信传统美德、营造知信、重信、用信、守信的良好社会氛围。

  “诚信+行业管理”,推动依法诚信执业。将诚信教育作为律师执业的重要内容,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要求律师诚信参与诉讼,杜绝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等行为,促进律师依法诚信尽责执业和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定期抽查法律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全方位进行监督指导,进一步规范法律服务行为、提升法律服务质量。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统筹协调、规范保障、监督指导功能作用,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日常监督,组织开展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以案促改提升行政执法水平。积极探索“包容审慎监管”柔性执法模式,切实转变执法理念、完善执法方式,不断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的诚信度和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