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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鉴定+诉前调解”按下解纷“快捷键”
发布时间:2024-04-25 10:03:05 记者:张静 通讯员:田源 编辑:雷丽娜 来源:巴彦淖尔晚报

  “我就诉前来了一趟法院,还没起诉打官司呢,赔偿款就拿到了!”近日,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当事人在确定获赔9.5万元赔偿款后,对承办法官连连道谢。这是乌拉特中旗法院采用“诉前鉴定+诉前调解”模式,打出诉前解纷组合拳的典型案例,快速高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23年10月10日,燕某、武某驾驶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武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经交管大队认定,燕某承担本起事故全部责任。武某在医院治疗过程中,燕某垫付部分医疗费用,对其他损失不同意赔偿,要求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进行赔偿。因就赔偿问题协商未果,武某来到法院维权。

  立案庭工作人员引导当事人选择诉前鉴定,很快鉴定机构出具了鉴定意见书,法官依据鉴定意见,结合事故认定书,为武某计算出符合法律规定的赔偿数额,组织受诉保险公司和武某进行远程调解,并达成调解协议,出具诉前民事调解书,在双方当事人均未到法院的情况下便完成了全部诉讼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