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旗白彦花法庭发出首份《指定临时监护人告知书》
生活中,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经常会面临监护权真空、社会事务难办理的问题,对于这样的问题该如何解决呢?近日,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白彦花人民法庭发出首份《指定临时监护人告知书》。
刘某系未成年人,刘某的父母早年离婚后,刘某由其母亲抚养,现刘某的母亲因车祸去世,而其父亲自与其母亲离婚后再没有联系过刘某。因刘某母亲去世,刘某外祖父母提起撤销刘某父亲监护人资格的诉讼,目前刘某处于无人监护状态,其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护。法庭根据刘某的现实情况,依据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申请,发出《指定临时监护人告知书》,指定刘某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担任刘某临时监护人,代理刘某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刘某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下一步,法庭会通过多方渠道寻找刘某的父亲,保障刘某作为未成年人应当享有的监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