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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干渠分中心第四枢纽所与市公安局河灌分局联合开展禁渔行动
发布时间:2024-04-11 09:57:40 通讯员:闫积茂 编辑:雷丽娜 来源:巴彦淖尔晚报

  进入4月,禁渔期随之而来,为养护水生物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渔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总干渠分中心第四枢纽所与市公安局河灌分局携手合作,在闸区张贴《巴彦淖尔市关于2024年禁渔期禁渔区渔政管理的通告》,正式启动禁渔行动。

  每年的禁渔期为4月1日至7月31日,今年在此期间,第四枢纽所将在闸区和管辖渠道范围内加强巡逻,紧密配合公安机关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通过张贴公告、大喇叭宣讲等形式,向广大渔民和社会公众宣传禁渔期的重要性和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公众的环保意识和法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