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的头上长着两只野鸡毛似的角,狰狞地抖动着;没有肚子,下半身长着两条柳条似的细腿,两只鸭子脚拖在地上。每当吞食牛羊时,那八张鬼脸就变成八个血盆大口,一气将八只羊囫囵吞下,连骨头也不吐。
阴森恐怖的鬼怪就这样被部落里的人越传越玄,越传越远。周围部落的人都称这住在鬼谷的部落为“鬼方”。鬼方部落虽住在一个鬼地方,但部落里却有一位胆气过人的勇士。勇士见鬼患日多,就自告奋勇要到山谷里除掉那鬼怪。部落里的长老连声劝阻说:“使不得!使不得!自我们部落来到这里,进去的人没有能够活命的。你后生进去也是白白送死。”勇士固执地说:“凭我这百发百中的箭法,再厉害的鬼怪也休得逃脱。何况我这猎狗也不是白吃食的。”
勇士说得不错,与他形影不离的那只猎犬,叫“火犬”,浑身长着红毛,飞跑起来如同一团熊熊燃烧的火焰。
这一天,勇士背着装满箭簇的皮袋,拿着红柳制作的弯弓,带着“火犬”径直向“鬼谷”深处走去。从一道狭长的通道过去,是一个山门;山门两侧的门柱高万仞,就像刺向青天的利剑。过了山门再走一段,却见第二道山门,与第一道山门一样险峻。勇士被这奇景所吸引,梦幻般向山谷纵深前进,“火犬”默默地跟在他身后。第二道山门过去,却见是一处宽大的沟谷,中间是一汪清澈的湖水。勇士觉得口渴,想趴下喝点水润润嗓子。可就在这时,“火犬”突然狂吠起来,东一头西一头地乱咬乱扑。勇士知道遇上了鬼怪,赶紧抽出一支箭搭在弓上。可当他的眼光扫到半山坡上时,不禁吓得毛骨悚然,只见四面的山坡上全是眼睛通红的苍狼。
狼群一步步地向勇士逼近,可怜那平日胆壮如虎的勇士此刻却吓得呆若木鸡,只等着狼群扑上来将他吞食。就在这时,“火犬”忽然伸出长长的火舌,卷起道道火焰。狼群见了火,发出凄惨的哀嚎,没命地四处逃散了。那火焰喷到哪里,哪里便火光弥漫,山上的树木燃烧起来,整个山谷笼罩在熊熊大火与烟雾之中。
勇士与“火犬”奔出山谷,却见狼群远远遁走,上千只狼被大火驱出山谷。原来这“鬼谷”里并没有什么八面厉鬼,而是一个真正的狼窝。
民国年间,刘振魁把这“狼窝”作为自己为匪作歹的巢穴,深居简出,放纵手下四出抢掠,打家劫舍,杀人越货,闹得风声鹤唳,路断人行。因此这里又得了一个“叼人沟”的名号。这“叼人沟”,名不虚传,一般青壮年入了魔掌便被迫为匪,年轻女人则成为匪徒发泄兽性的工具;至于那些得罪过匪徒被绑来的人,不论男女老幼,一律五花大绑扔到后山喂狼。因为这个原因,山中嗜血成性的野狼大都喜在这一带出没。古代阴山草木茂盛多禽兽,后经千年沧桑巨变,山间植被和野生动物渐次减少,使山中的狼群失去食物来源,吃人便成为野狼的兴奋中枢。它们三五成伙地在叼人沟游荡,不时得到血肉丰满的新鲜活体,于是一场又一场争夺美食的撕咬就地展开,每每在深夜时分发出凶残恶煞的嚎叫,令人毛骨悚然。
李在领着三十几个人来投奔“叼人沟”,刘振魁自是十分欢喜,一来李在匪首在河套地盘上几乎与自己齐名,如今落魄到如此地步,刘振魁未免幸灾乐祸;二来近来形势吃紧,共军的剿匪部队正在频繁搜索,穷追不舍,增加些人手,也好为自己壮胆打气。他叫手下先安顿李在手下吃住,然后对李在说:“李在兄弟,你能看得起我刘某,算你有眼力,我这‘西北游剿司令’可不是自封的,手头有蒋总统的委任状,大红的公章写着我的名字。你能屈就帮着我干,日后不会亏待你老弟。”
李在没料到刘振魁对自己这么客气,心里惊疑,嘴上却说:“哪里哪里,我这是落了大难投奔于你,你不嫌弃收留我和几个手下,应该我说一声感谢才对。不过刘司令你放心,我李某也不是只会张嘴吃饭的,我的手下虽被打散,但用些时日,都会聚过来的,多了不敢夸口,至少也有这个数。”说着,李在伸出两个干瘪的指头。
刘振魁用眼瞟了一下说:“二百人能堪大用。果能如此,我就让你做我的副司令。你我弟兄有难同当,有福同享。”说完,命人摆上酒菜,款待他这个手指的副司令。
其时,刘振魁手下已有三百余人,除了原安北县警备队的一百多人外,其余都是从驻绥西的起义部队哗变拉来的。刘振魁与李在对饮一杯烈酒说:“我等弟兄的事业如日中天,从那边过来的人一批接一批;昨天下午还从临河来了一个班,是328团的。还弄来两挺机枪,一出新的美式家伙。他共产党就是孙猴子转的,还能逃脱我如来佛的手心?”说着狂妄地大笑起来。
李在说:“不过,不瞒大哥说,共产党的骑兵部队也着实厉害,你说他们咋就知道我们底细呢?”说着,一脸愁苦的样子。
刘振魁见他这样,骂道:“别充丧门星,大丈夫赢得起也输得起,咱今儿晚上就给共军一个厉害瞧瞧,看看是他强龙厉害,还是我这个地头蛇有本事。”说着,便凑近李在耳语了一番。
李在一听,乐得张开了没有门牙的大嘴,用钢筋似的手指抓起酒碗,说:“小小意思!有大哥作主,我李在万死不辞。”刘振魁喷着唾沫星子说:“好样的,是我兄弟!来,干!”两人的酒碗碰在一起,各自漾出半碗烧酒。
宋命子喝得酩酊大醉,连他自己也不清楚,今天咋就喝成这个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