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填方段夯实,一定要控制好含水量和干湿重,并建立好控制质量的制度,由专人检查验收。填方段防止冻块集中和大于十五厘米的冻块筑堤。
3.完工段一定要经过验收后,才算交工完成了任务。六个月的时间,四万人要完成六万人的工程任务,需加强组织领导,大搞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采取先进的措施,革新施工工具,提高工效,以节省劳力完成任务。
4.要搞好后勤工作,一定要做到工人到工地无顾虑,工作安心。
总干渠第一期第一批工程,虽然是在临时渠口放水浇灌,但这是工人自己施工开挖的总干渠,其通水极大鼓舞了广大工人的干劲,振奋了工人的信心。总干渠的贯通,将使河套人民彻底摆脱捞挖引水渠灌溉的艰辛,所以,巴彦淖尔全盟人民期待着总干渠的彻底交付使用,期待着自己开挖的总干渠可以有节制地灌溉农田,浇灌河套大地上的肥沃土地。
总干渠第二期工程1960年10月20日正式开工
巴彦淖尔盟工段施工指挥部于1960年10月9日召开了各旗县市长、各管理局及总干渠负责同志全体会议,会议要求,10月20日总干渠第二期工程全线开工。
在会议召开的同时,盟水利局抽调二十多名干部进行了总干渠土方工程测量与定线工作,并于10月15日前测量、定线完毕,保证了枢纽大坝和巴彦高勒市紧急开工的围堤工程能够于15日至20日按时开工。对四至五闸工程进行了重新调整,通过重新测量、定线,杜绝了工段划分上的漏洞。
为了保证总干渠大干一冬春,实现总干渠全线竣工,达到“一首制”灌溉的要求,确定巴彦淖尔盟水利局局长康玉龙及陈靖邦工程师为全线指挥,其他几位副局长、技术员分别负责四至五闸段落、枢纽段落、乌沈干渠段落的施工以及柴草运送。巴彦淖尔盟水利局抽调百分之三十的干部,解放闸二十七人、永济渠十四人、义长渠二十人、乌加河五人等六十多名技术干部以及水校的二十名师生投入到今冬明春的施工中来,以分片包干的形式到各施工单位工作,所调干部必须在开工前三天到达工地。
全盟发动工人一万九千五百人,包括黄河工程局移交巴彦淖尔盟五百名工人,确保1961年4月20日前,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第二期开工以来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工人报到人数仅为百分之四十六点二;二是工地粮食问题,因1959年未留出工程粮食,全部分配到户,不易集中,导致复工后出现断炊的现象。另外,当时总干渠工程水方渐多,但排水工具不足,有些工地虽配备工具,但由于油料不足仍不能使用。
1960年12月28日,根据自治区党委批复的《关于公社化以来兴修水利中平调物资劳动力的补偿办法》,受益区工人每一个定额工日补足零点六元,非受益区每一个工日补足零点九元,已经按上述标准执行的不再补,应由旗县及施工单位清算,逐级核实,逐级上报,最后由自治区审定。
巴彦淖尔盟承担北京地区的粮食供应,成为粮食供应基地之一。计划在四百三十一万亩土地基础上,三年内开垦荒地一百万亩,五年内扩大到二百五十五万亩。所以,1961年要开挖和劈宽总干渠,并相继开挖一部分总干渠以下的渠道配套工程。
1961年总干渠的修建,工程分三类:一是总干渠劈宽加固工程;二是部分段落开挖工程;三是总干渠下部分干渠配套工程。
1961年的施工,为保证农业生产有足够的动力,没有从农村发动农民,而是从施工事业队发动六千至八千人进行施工,以节省劳力,加快工程进度。事业队的劳力由自治区抽调,以每工一点五元计算,共需五百三十二万元。
1962年5月,黄河总干渠续建加固工程,灌区干、支渠的整修和田间的水利工程,在小麦播种结束后,于4月14日相继开工。灌区普遍开展了“以补修为主,新建为辅”的平地打堰工作。临河县委书记李鸿臣到工地发动工人。灌区各地进一步贯彻“浅浇快输,经济用水,适时适量灌溉”的原则,进一步改良土壤与防治盐碱化。杭锦后旗为了总干渠的加固,派出八个公社的三千余名强壮劳动力,工效和质量都比1961年好;五原县把各个公社、各个生产队的青壮年和其他能够参加挖渠的劳动力全部安排在水利工程上。
黄河总干渠工程是根治黄河、实行阶梯开发的一部分,不仅能从根本上克服原来水小受旱、水大受淹的困难,而且还能够修建大型水电站,综合利用水利资源。所以,黄河总干渠是一项特大型水利工程,总长三百三十四千米,能流五百八十五个流量,群众都自然把它叫作“二黄河”。
黄河总干渠的施工,从1958年开始,由黄河工程局组织施工;1959年交由巴彦淖尔盟组织全盟各旗县工人进行施工。当时,全盟共有劳动力二十二万二千五百多人,其中壮劳动力只有九万七千多人,黄河三盛公水利枢纽工程和维修工程已占用两万多人,剩余七万多人,还要从事农牧业生产。
总干渠就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按照中央提出的从事农村水利基本建设动用劳动力坚持“三三制”或者“三四制”的标准规定施工的。所以,全盟动用两万多人进行施工,还不能误了农牧业生产。总干渠施工中,工地上的工人往往一干就是多半年甚至一年。黄河总干渠倾注了20世纪五六十年代全盟壮劳动力的心血和汗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