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河区开展举报安全隐患奖励活动
为加强临河区安全生产社会监督,充分调动群众举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的积极性,及时发现并排除重点场所安全隐患,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临河区开展了举报安全隐患奖励活动。
举报范围
临河区辖区内的安全隐患,特别是大型商场、影院、网吧、KTV、加油站、加气站、烟花爆竹销售点、橇装式加油加气装置、校外非法培训等。
有奖举报时间
1月27日—2月8日
奖励标准
对实名举报安全隐患提供问题线索的,经核查属实的,相关部门给予举报人100~500元奖励。涉及其他举报事项,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举报途径
1.电话举报:
12350、8320329(临河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微信举报:
通过“巴彦淖尔市应急管理局”微信公众号进行举报
3.邮箱举报:
lhqawb3001@163.com
4.来人举报:
临河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临河区政府党政大楼3016室(我们将对举报人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巴彦淖尔晚报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