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乌拉特中旗农牧和科技局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进一步推动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的通知》(内科基字〔2023〕33号)要求,多措并举加强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集约化管理,推动仪器设备向社会开放共享,为科技型企业和中小企业提供高质量服务,促进旗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加大相关政策宣传力度。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加大《内蒙古自治区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等内容的宣传力度,指导和推动本地区、本部门仪器设施管理单位加强仪器设备的集约化管理和对外开放共享。
认真梳理登记辖区民营科技型企业大型科研仪器设备。按照相关工作要求,认真梳理辖区内民营科技型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拥有自治区企业研发中心的企业、近三年承担过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企业)财政资金或非财政资金出资购置、建设的1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施,完成基本信息表填写及上报工作;全旗共梳理出有大型科研仪器设备企业3家,15项。
积极推动科研仪器设备入驻平台工作。加强对各企业信息报送、发布等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引导督促相关企业按要求将10万元以上仪器设施自愿入驻内蒙古自治区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网络管理平台(简称“网络平台”),并督促完善基本信息、开放共享管理制度及服务记录等内容,对外提供共享服务。目前此项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
明确职能职责提升服务效能。进一步明确科技管理部门的职能职责,积极为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社会组织以及自然人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活动提供大型科学仪器设施支撑,优先服务国家、自治区重大科技项目和乌拉特中旗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同时要围绕优势特色产业发展需要,积极推动建设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对财政资金购置的大型科学仪器设施进行集约式管理,促进科技资源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