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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河区“法院+村委会”联合调解促和谐
发布时间:2023-12-12 14:19:11 通讯员:董凯映 编辑:乔萍 来源:巴彦淖尔日报

  “感谢法官的耐心调解,不仅帮我们解决了多年家庭纠纷,更彻底解开了我们的心结!”在签完和解协议的那一刻,当事人激动地说道。近日,临河区人民法院联合双河镇人民政府团结村村委会,成功化解由遗产继承引发的两件家庭纠纷案件,既解决了困扰双方7年之久的遗产分割问题,又修复了破裂的亲情,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据了解,杨某亭与郭某连系夫妻关系,二人育有3个子女,2008年杨某亭去世,2011年二老的大儿子杨某福去世,2017年杨某亭与郭某连的宅基地因修路被征收,征收补偿款被郭某连及其他两个子女领取。杨某福的妻子及儿子作为其法定继承人将郭某连及其他两个子女告上法庭,要求转继承杨某福应继承的份额,最终法院判决三被告十五日内在被继承人杨某亭遗产范围内给付二原告每人9万元。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了解到郭某连作为原告又将其去世的大儿子的妻儿告上法庭,请求继承其对大儿子享有的遗产份额,该案被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不服欲提起上诉。杨某一家因为上述纠纷,矛盾愈演愈烈。

  面对这种情况,执行法官认为如果继续强制执行,势必还会使家庭矛盾激化,增加当事人诉累,也无法案结事了,且该案查封了郭某连的房子,老太太已经75岁高龄,如果继续强制拍卖,后续还会涉及到腾退难等一系列问题。在认真了解案情原委后,承办法官决定邀请村委会委员,再次组织双方到村委会开展一次调解工作。调解过程中,法院工作人员及村委会书记认真倾听双方诉求,从情、理、法三个方面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说理,经过一番讨论和交流,双方逐渐明白了彼此的立场和诉求,开始尝试用协商的方式面对问题,共同寻求解决方案。

  最终,在法院工作人员及村委会书记的共同努力下,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并在法官的主持下达成和解协议书,申请执行人当场写下了结案申请,郭某连也表示不再上诉,双方泪洒当场,多年的家庭纠纷一次性彻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