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事时往外瞧瞧,那真是什么人都可能路过、什么事都可能发生的。
大腹便便的商贾、昂首阔步的巡警、窈窕摩登的女郎、东张西望的农民、审时度势的骗子、勾肩搭背的情人、步履蹒跚的醉汉、衣冠楚楚的白领、奴颜婢膝的乞丐、满脸文墨的学生、探头探脑的小偷、悠然漫步的闲人、出手阔绰的大款、卜卦算命的先生、口如悬河的中介、翻云覆雨的精英……当今社会的阶层分类早已翻番了,秋风黄叶阳春白雪、山歌野谣下里巴人,加起来够六教十八流了。
所以,我坐在小车里东望西听就是体验生活。而文友们仍然在说我应该到外边去看看,说外边的世界有想不到的精彩,做一回流浪文人可以收获到荒诞离奇的信息,以充实自己思维里所缺乏的荒诞离奇。
这个自然。我想只要是个健康正常的人,都喜欢出游。出游是以一种阴晴圆缺的心态走在阴晴圆缺的路上,是一个人最远离自己也最贴近自己的生活状态。待我有了时间条件和经济条件,一定出去走走。
我没有过旅游,但我相信它对写作有好处。我曾经认真地跟腰包探讨过,请它带我去寻找历代文人亲临过的、足踏过的和思考过的地方,我想把自己的目光、足迹和思想,跟他们的目光、足迹和思想拓印一下,好找出另类的怦然心动,也试试这种怦然心动多迸发出来的灵感,会不会把我从沉默的沙滩直接扔到呐喊的浪涛上去。
我读的书不多,但我读过余秋雨的《文化苦旅》。当我手里拿到了这本书,目光落定在“苦旅”上时,首先联想到了我的老同学卢冬云的苦旅,所以才写了那篇散文:《撞玻璃的麻雀》。
卢冬云和我同班,都是1966年的初中老三届,但由于他父亲是恶霸地主那一伙儿的,更黑,所以注定了他不能跟同学们同日而语。待我们的孩子都六七岁的时候,才接到了他的结婚请柬——是跟一位脑细胞和骨细胞都有缺损的新娘结婚。
这就注定了遗憾,前些年是卢冬云的岳母为女儿嫁给了地主子女而大呼遗憾;后些年是卢冬云他爹摘掉地主帽子后他也大呼遗憾。遗憾之余,卢冬云离家出走了。
余秋雨的旅途直指大西北,卢冬云的旅途也直指大西北。卢冬云宁可把自己的人生每年都划出一半来流浪在路上,也不离婚:你看她那个样子,我能离婚吗?
卢冬云讲的是道义。他在道义和非道义的夹道中走路,在同情和不同情的夹缝中生存。
我却羡慕卢冬云也佩服卢冬云,羡慕他有能力把流浪和旅游混为一谈,佩服他如此简单就解决了花销问题。
此时我有了一个冲动。我想依卢冬云旅游的葫芦画瓢,照卢冬云流浪的猫儿画虎,某一日我突然就与房门锁头作别,呵呵我不是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而是到自己最向往的地方去。
麻雀是为了生命的水想进去,我是为了生命的值想出去。
我想到了一个动词:拔腿。
七年前想到的“拔腿”,2009年9月11日下午六点半,我才真正拔出腿来,乘火车去敦煌去莫高窟、去雅丹地貌去玉门去阳关。但我的第一个足迹,仍然要留到大沙漠去。西行车票购好,准备工作停当,文章暂停在这里,回来再续。
第十三章
我的西行、快记
(一)走向沙漠
如果风的足只停留在没有玻璃的窗外,
如果冰的花只开在没有热情的胸口,
那么我的泪就到沙漠去寻找宽容。
这几行字是我在西行离家之前,写给沙漠的。当时的感觉是,有了眼泪,就到沙漠去流。
我相信那些历史名人们到沙漠去的目的,是以自己的桀骜不驯去迎合沙漠的桀骜不驯,求个对称。所以他们的眼界比我宽、目的比我大。而我,我只是去寻找一个能安慰我的容我之地。
这个世界,容人之地越来越小,而容沙之处却越来越大。但我相信沙漠它也不愿意这样,它也会眷恋曾有的绿色湿润。如我,我孩提时的心灵本是一块绿洲,但后来被沙化了,沙化越来越严重。而正因为心里有了一块小沙漠,我才会与遥远的大沙漠生出默契,以致后来一提到沙漠就激动。还有我的母亲,我在本书的后半部分再没提到她,我不是不想提,是心痛得不忍提。我之所以心痛,是因为母亲最终变成了一片沙漠,到另一个世界去了。
而今我来到了沙漠,却不能留下自己,那就把母亲留下来吧。
我坐在空阔的敦煌沙漠,把双手插进绵软的沙波,思念着生我养我的母亲。
阴阳隔世、否极泰来。母亲的生前虽然很沙漠,但她的灵魂却显示了令人惊讶的绿色生机。她所处的墓地原本是由于是一大片盐碱土所以才被废弃的。但掩埋母亲的那一点点方寸,却发生了唯心的变化。
每年农历七月十五,我都到乡下去给父母和永舢烧钱挂纸,在冥的那边,我上有老下有小。
边塞地区有很多穷乡僻壤,但穷乡也有好处,就是能把僻壤分给亡人们一点,待我们想跟他们说话的时候,有个去处。
我的母亲,我的永舢,他们各自占据着一小片荒凉与沉寂。普天之下,并非王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