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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河一男子传播血腥恐怖视频被行拘
发布时间:2023-11-17 10:36:31 编辑:乔萍 来源:巴彦淖尔晚报

  近日,巴彦淖尔市公安局临河分局反恐部门民警在工作中发现,网民刘某某利用手机在微信群里传播血腥恐怖视频,经公安机关调查询问,刘某某对其传播血腥恐怖视频的行为供认不讳。巴彦淖尔市公安局临河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条第二项之规定,对刘某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1000元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条规定,制作、传播、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以制作、散发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图书、音视频资料或者其他物品,或者通过讲授、发布信息等方式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据正北方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