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审判职能 依法保护企业权益
发布时间:2023-11-13 10:52:25 通讯员:田源/文·图 编辑:乔萍 来源:巴彦淖尔晚报

  乌拉特中旗人民法院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在精准对接融入、体现司法特色方面找思路,在找准服务保障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发力点方面下功夫,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营商环境健康有序发展。

办理涉企案件

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

  强化制度保障,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建立法院相关负责人、法官联系服务企业制度,实行常态化走访企业机制,重点走访涉诉企业,及时、充分了解各类企业在经营发展中遇到的市场、融资、转型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掌握企业司法需求,结合中央、自治区、市、旗委各类政策方针,立足审判职能,以服务企业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制定多项工作制度和审判管理制度,为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通过联系对接企业,根据企业点出的司法需求“菜单”,及时作出回应,高效落实解决,为企业安全生产、依法签订合同、保障企业职工权益等方面发挥指导作用。

  强化诉讼服务,提升司法服务智慧化、智能化、精准化水平。不断深化“一站式”诉讼服务建设,依托12368诉讼服务热线,提供网上立案、网上交费、自助查询、电子送达“一站式”法律服务。发挥24小时自助诉讼服务中心信息化服务功能,引导当事人自助立案,减少当事人排队压力。提高“一网统管”“一号通办”诉讼运行能力,推行网上开庭、在线调解。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涉企案件绿色服务窗口,为涉企案件当事人提供“一对一”立案指导。对涉企案件立案材料加盖“涉企案件直通车”印章,加强立案、审判、执行各环节有机衔接。实行线下办理诉讼费用“主动退”工作机制,经裁判文书确认需要向当事人退还诉讼费用的,由案件承办人主动协助完成诉讼费用退费流程。落实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电子送达规定,积极推进司法便民服务,为当事人节省来回奔波的时间及成本。

  强化多元解纷,进一步建立健全速裁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强化涉企纠纷多元化解,扩充速裁团队司法资源,实行“法官+法官助理+调解员+书记员”速裁模式,做优诉前调解,开展咨询与诉讼辅导服务,实行“当日分案、一次开庭、当庭宣判、当场送达”。运用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根据案情和当事人诉请,以“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实现涉民营企业纠纷繁简分流、快慢分道、轻重分离。

  强化司法办案主业,努力让市场主体感受到公平正义。妥善化解民商事纠纷,依法审理投资消费、金融借贷、物业管理等领域案件。审理涉金融借款、物业管理等案件,适用集中受理、集中调解、集中送达、集中审理、集中执行的模式,降低企业诉讼成本。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认真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发挥好刑事审判的惩戒、威慑、预防功能,有效打击违法犯罪,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依法有序推进“僵尸企业”处置,坚持党委领导、府院联动,积极配合旗委、政府中心工作安排,依法妥善审理破产案件,最大化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推动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