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开水了。我天天守着这么大的一壶开水,却不敢随便喝,因为怕去厕所耽误买卖。厕所很远,在对面金龙饭店后大院的东南角,去一趟至少要二十分钟。别看坐在车里没什么买卖,往往我从厕所回来时,就听旁边卖水果的说:刚刚来了个买东西的,人家敲了半天窗,后来等不及走了。这样的事情多发生几次,我就更不敢喝水了。在广场摆小车的那些年,我养成了干着的习惯,至今我的身体都习惯缺水。
记得某个上午,一位文友来给我送书,他敲开车门一看,我正抱着水壶缩在大皮袄里。我当时还能做出一点点坦然的,而他,瞬间形成的惊讶留在脸上,一直到离开都没有更新。
后来饭店严禁外边的买卖人来打开水了,我只好在小车的顶部安了一个150瓦的灯泡借以取暖。为了让全身都能摄取到一点温度,我把它挂在离脑袋最近的地方。但仍然是头顶特别热,腿脚特别冷。记得我曾摸着自己发烫的头皮,心想就这样的烤,我是否会脱光了头发?还有,在这样的强光下看书写字,很伤眼睛。但如果把灯挂得稍高一点,冷风便会马上钻进衣领,令我很难捱过那一小段一小段的时光。
小铁车虽然很小,但占住这个位置也很难,它无数次地被取缔,又无数次地设法摆上来。凡是大检查期间,我都把小车拉进儿子的冷饮摊儿里去躲,这样虽然暂时没有买卖做,但留得青山很重要,只要不被彻底取缔,就有柴烧。
现在流行“达人”的说法,似乎某个人站在某个点上,只要从这个点上的人群中胜出,就是达人。那么,我是否也可以张扬一下,说自己是小铁车达人呢?
(二)不一定非要做冤家
从菜市场把买卖转到广场以后,大约有五六年的时间,儿子们做出租自行车的生意,我在他们靠边的地方,摆烟酒小车。
后来,由于各条街道的买卖摊子被逐步取缔,大面积的露天摊点基本上就剩下广场这块地方了,所以,凡是经济条件达不到租门店的买卖人,就设法挤到广场里来了。这是商机。广场管理所大面积地划出地片来安排冷饮摊位。因为这个生意比较干净整洁、不影响市容更不影响广场的形象。
管理所在我儿子自行车摊儿的后边,安排了一长溜冷饮摊位,打头的摊主是个不到四十岁的蒙古族女子,名叫莎琳娜 。
何种生意都要靠门面招徕顾客,管理所安排的这一长溜冷饮摊子,门脸一律朝南边的永安街开。莎琳娜这个冷饮摊位,南边靠永安路有二十多米长的门面,而西边靠胜利路那三米长的一条边,是我儿子的自行车和我小铁车的摊位。这状况在莎琳娜看来,就是我儿子的摊位把她西边的门面堵死了。
莎琳娜让我儿子把自行车推走:“你堵在我面前,我怎么做生意?”“冷饮做的都是面朝南的买卖,我的自行车面朝西。怎么就堵死你了?我在这儿都做了六年了。”“你几年是你的事,现在是我买了这个摊位,我选这个拐角,就是为了两边都能进人。”“你不说理了吧,你看这一溜冷饮摊子,谁家是两边都能进人的?”“我买的就是最好的位置嘛。我不跟你说了,明天你要是还不离开,我就找人把你的自行车都推走。”
莎琳娜跟我儿子说完,又来找我说话,但她却温和了许多:“大姐,你明天把小车拉走吧,你堵在这里,我怎么做生意呀?”“我一直都在这儿摆的,往哪儿拉呀?”“哪儿都行,只要不堵着我。”
第二天我没把车拉走,因为我没地方可拉。儿子的自行车也仍然摆在原处。
时间大约在上午十点多吧,突然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呼啦啦地跑来了十几个小年轻,他们没用二十分钟的时间,就把我的小车和儿子的自行车全部都弄到广场中间的空地上了。
我们母子几个大眼瞪小眼,去找管理所的所长说理吧。所长说:我早就给莎琳娜交代清楚了,自行车和小铁车是原先就固定了的,现在不可能取消。我们说:可现在人家已经把我们取消了,我们的摊位不存在了。所长惊讶地睁大了眼睛:你们闹起来了?没有,我们什么话都没说,就来找你了。
所长沉吟:你们不能坐在一起商量着看怎么办吗?
我们说:现在还能商量吗?
所长派出一名管理人员,去跟莎琳娜谈。
不谈。我花了好几千块钱买这个顶头的摊位,图的就是两边都靠路、都能招呼顾客。你们要是事先告诉我,说西边是被堵死的,我还不买呢。
管理人员说:不讲道理了吧,你亲自看好的位置,当时,这里就有自行车摊点的嘛。
我以为他们是临时摊点,我来了他们就会走。冷饮搞的是夏天和秋天,冬天我走了,他们再摆不行?反正我是不让他们堵。莎琳娜说。
所里处理不了这事,就上报给城建局了。
城建局的人处理事情很干脆,他们按照管理所和莎琳娜签订的协议,用盒尺准确地丈量了摊位的大小、边角距离,而后用白漆划定了界限。并告诫我们双方:各占各的位置,任何人不许越过界限去干涉对方,否则管理所有权解除协议。
事情解决了,但我们仍不能和平共处。
香烟是我这个小车的经济命脉,我有百分之八十的收入靠卖烟。但我无法跟她交涉,只能对着干。我在小车窗外放了一个木头架子,也卖饮料,因为饮料是她的经济命脉之一。
其实,买卖人有一个共同的无奈,或者说得更直接些是贪财。不管眼下正在发生着什么事情,只要有顾客来买东西,我们都会先去把买卖做了,返回头来再说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