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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旗检察院灵活运用检察建议促进司法公正
发布时间:2023-10-24 10:59:17 通讯员:徐宫雪 编辑:乔萍 来源:巴彦淖尔日报

  今年,乌拉特中旗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诉讼监督职责过程中,发现多起离婚纠纷案件宣告离婚判决时,审判人员未依照法律规定告知双方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的法定规定。为了规范审判活动,乌拉特中旗人民检察院与乌拉特中旗人民法院沟通,并提出了改进工作的检察建议。

  检察建议得到了乌拉特中旗人民法院的积极回复,针对建议中关于离婚案件审理违反程序的问题,乌拉特中旗人民法院制定了详细的整改措施,依法及时履行全面告知当事人义务,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有效促进了公正规范司法。

  结婚登记、离婚登记是国家对婚姻关系建立、解除进行监督和管理的制度。目前,法院、民政部门之间信息衔接不畅,存在诉讼离婚当事人在离婚判决未生效前就另行登记的情况,由此可能引发逃债、继承等民事纠纷及诈骗、重婚等刑事犯罪,不仅严重损害司法权威,也会扰乱婚姻登记秩序与社会和谐稳定。检察机关提醒大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51条第4款规定: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诉讼离婚是没有离婚证的,法院生效后的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与民政局的离婚证法律效力是一样的。当事人需要提前了解、学习相关法律知识,才能在纠纷发生时,从容面对,更好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