胆大妄为“黑吃黑”,真“刑”!
把自己的银行卡、电话卡、身份证出售或租借给他人跑流水,就能躺在家中收取“辛苦费”,本以为这是“天上掉馅饼”的好事,殊不知已经沦为犯罪分子的帮凶,更有甚者,还动起了“黑吃黑”的念头,想要“套路”他人,没想到“套牢”了自己。近日,磴口县人民法院对一起盗窃电信诈骗“跑分”资金案进行了宣判。
2022年底,王某从朋友处得知将银行卡借给他人使用,能挣到不少“辛苦费”,虽然知道对方可能是在“跑分”洗钱,但终究是欲望占了上风,几天后王某就将自己的两张银行卡出借给了朋友,并按照指示办理了新的手机卡、网银,还配合对方进行了人脸识别。得知卡里有钱进账后,王某产生了更为大胆的想法,他认为这些钱来路肯定不正,即使取出来花了对方也肯定不敢报警,于是将卡里的5万元取出来用于个人开销,并将银行卡注销。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窃取的手段,将他人转入自己已出售的银行卡里的5万元占为己有,其行为构成盗窃罪,依法对王某判处了刑罚。
法官提示,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伎俩层出不穷,迷失在利益陷阱里的不止受害人,还有受利益驱使的帮凶。全民反诈、人人有责,希望广大市民切勿贪图不法利益,守护好自己的手机卡、银行卡,不要参与陌生人的资金往来交易,更不要耍小聪明,想出半路“截胡”的昏招,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胆大妄为者终将身陷囹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