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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门调解化纠纷
发布时间:2023-10-13 10:28:55 记者 :李博 通讯员: 周兰 编辑:雷丽娜 来源:巴彦淖尔晚报

  “真没想到法官能考虑我们的实际情况,上门调解案子,太感谢你们了!”近日,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法官周兰上门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调解完毕后,当事人徐某激动地说。

  赵某和徐某系多年的好友,2022年1月3日,徐某向赵某借款30000元 ,并书写借条,约定2022年10月3日前还款,否则从借款之日开始承担1.5分的利息。借款到期后,徐某未如约履行还款义务,故赵某将其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接到案件后,了解到被告徐某刚出月子,不便到法院参与开庭、调解等诉讼活动,同时得知徐某认可借款,案情简单,于是决定上门调解。经过法官多次电话沟通,两人同意调解,最终徐某归还赵某本金及利息,双方冰释前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