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满释放指望盗窃“创业” 未出拘留所再进看守所
近期,巴彦淖尔市公安局临河分局破获系列盗窃案18起,犯罪嫌疑人鲁某某以盗窃方式筹集资金开设旅店,最终未出拘留所再进看守所。
5月26日,临河区城关镇旭光村一村民报警称,其放在家中的12万元现金被盗。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展开调查,由于案发地在农村,周边没有监控设备,案件一时陷入僵局。
民警反复对相关案发地点进行勘验,终于提取到了有价值的线索,通过刑事技术比对甄别,最终将目光锁定在刑满释放的鲁某某身上。民警展开大量的摸排工作,最终找到鲁某某,发现鲁某某正被行政拘留。
原来,在2022年7月,鲁某某在刑满释放后一直未找到合适的工作,便又产生违法念头,打起了盗窃“创业”的想法,开始四处作案,并使用赃款和变卖赃物的非法所得,在临河区胜利南路附近的巷道内租用一处平房院子,在未取得经营许可的情况下擅自经营了一家旅店。
8月13日,民警在对辖区旅店进行检查时,发现鲁某某擅自经营的旅店,随即依法对其进行行政拘留,并依法取缔了其开设的旅店。
经审讯,鲁某某对刑满释放后实施多起入室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鲁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