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治在线
前旗法院完善行政诉讼纠纷协调处理机制
发布时间:2023-09-12 10:24:26 通讯员:张蓉 编辑:雷丽娜 来源:巴彦淖尔日报

  近年来,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不断完善行政诉讼纠纷协调处理机制,在加强行政诉讼协调的同时,认真了解当事人的合理诉求,抓住引发行政诉讼纠纷的实质性问题,积极寻求既能解决行政争议又能实现当事人真实目的的最佳诉讼方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把握好立案环节。在立案阶段,认真审查原告的诉讼请求以及提交的相关起诉材料,对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或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加强释法疏导,耐心细致地做好原告的息诉工作。针对要求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的案件,及时与相关行政机关联系、沟通,力争在诉前化解纠纷。

  根据案件特点,采取不同的协调方式。针对双方争议焦点及被告所作出的行政行为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进行审查,对被告作出的行政行为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准确的,就重点做好原告的释法劝说工作,促其主动申请撤诉。

  积极落实行政诉讼一并审理民事争议制度,真正实现案结事了。行政审判实践中,还有相当一部分行政诉讼案件是由于民事纠纷引发的。在这些案件的审理中,法官不单单要理清民与“官”的纠纷与关系,更要认真、仔细研究其行政诉讼背后所隐藏的矛盾与原因,只有将真正的矛盾解决了,将行政诉讼背后的原因化解了,行政诉讼案件才有可能真正得以圆满结案。 通过强化行政诉讼协调、和解工作,行政机关与相对人之间实现双赢,既彻底解决了行政诉讼纠纷,有效化解了官民矛盾,同时也有助于消除行政机关对法院司法审查的抵触情绪,改善行政审判的外部司法环境,有利于行政诉讼的健康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