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旗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诈骗、盗窃案
近日,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诈骗、盗窃案件,对被告人杜某以诈骗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2年4月27日,被告人杜某向被害人杨某谎称自己有迷你金刚鹦鹉售卖,被害人杨某信以为真,于2022年4月29日通过微信转给被告人杜某6000元,之后被告人杜某将杨某微信拉黑,将所得钱款挥霍。
2023年2月6日,被告人杜某在姜某家休息,看到姜某将现金存放在西卧室衣柜紫色呢子大衣口袋内,趁被害人姜某不在家期间,盗取9500元后离开,将所得钱款挥霍。
被告人杜某被电话通知到案后,如实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实。案发后,被告人杜某主动赔偿二被害人的全部损失,并取得谅解。
法官认为,被告人杜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被告人杜某在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同时其具有自首情节,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并取得谅解,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从宽处理。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