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临河区人大常委会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区乡两级积极推行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推动民生实事项目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积极推行试点。2019年,临河区人大常委会按照上级人大要求,在考察学习、调查研究、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就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会商制)在新华镇、金川街道开展试点工作。2020年至2021年,临河区人大常委会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在干召庙镇、双河镇、八一乡、团结街道、东环街道等建立多个试点。各试点乡镇、街道在推进票决制(会商制)试点工作中,坚持把党的领导与满足民众需求结合起来,立足本地实际大胆探索、扎实推进,总结出一系列加强人大监督手段和效果的好做法好经验,形成了各自鲜明特色。
区乡全面推行。2022年至今,临河区人大常委会坚持党委对票决制工作的领导,依法依程序开展工作,先后印发了《关于推行区乡两级人大代表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制(会商制)工作实施意见》《临河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人大代表联系监督民生实事项目的实施意见(试行)》《关于开展2023年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监督活动的安排意见》。按照3个阶段(项目征集初定阶段、项目审议票决阶段、项目监督评估阶段)、6个环节(即项目征集、项目初定、会议审议、大会票决、跟踪监督、实施评估)的程序开展票决制工作,形成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在今年的临河区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上,票决确定了10件民生实事项目,实现区乡(街道)两级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全覆盖。
监督促进落实。临河区人大常委会组建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联系监督小组,采取不定期日常监督、半年集体视察、听取专题汇报等方式加强调度督办。今年8月中旬,组织人大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视察监督10项民生实事项目进展情况,通过看现场、察实情、问进展、提建议,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对民生实事项目的监督作用,助推项目落实见效。
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有助于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将人大监督从“事后跟进”转变为“全程参与”。今后,临河区人大常委会将继续认真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及时督办代表在民生实事项目监督过程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协助解决代表在监督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努力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