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清早的空气很好,天空很蓝。当时是白茫茫一片大地真干净,干净得只有我一个人在走、走出了长长的一溜脚印。彼时我还没有反镜头观察能力,如果换了现在,我会把自己远远地抛在视线的另一个极端,然后再去欣赏那蓝而深远的苍穹下、静而银白的雪野里,独自行走着的一个女孩子。她头上的那块飘出了一个长长的角的红围巾,就是这幅图画的主题。
孩子就是孩子,心里憋了好几天的凄楚,很快就被厚厚的白雪覆盖了。
那时比现在的平均温度要低,但班里没几个同学能穿得起棉鞋。我穿着蓝咔叽的单布鞋,踩荒行走在大约十多公分厚的雪地里。
雪,随着迈步一点一点地往鞋里塞,走几步就把鞋里的空间塞满,没有盛脚的地方了。这时我只能停下来,脱了鞋用手去掏。但是后来就掏不动了,因为鞋里的雪一点一点地被脚踩成了冰,越来越容不下脚了。我没有办法,只好把鞋抱在怀里继续走。我一边走一边奇怪着,今天的雪怎么不凉呢?我穿着袜子在雪地里走了四五里路,都没感觉到冻脚。
我进了村一看见家门的时候先看见了妈妈,而妈妈看见我的时候先看到了我怀里的鞋。她当时就变了脸色,尖叫着奔过来把我怀里的鞋子夺走扔掉,一把将我拖进屋里。
袜子粘在脚上脱不下来了,妈使劲用手给我搓腿搓脚。我说妈你急什么呀我又不冷。妈说你现在还知道冷吗,脚已经冻成木头了没知觉了。你要是半路上坐在雪地里歇着,老天!冻过了膝盖站不起来,就冻死你了!
我却给妈妈笑:我根本不可能坐在雪地里歇着, 我着急着快点到家啊。
搓了很长时间才把袜子剥下来,剥下袜子后妈妈继续给我搓,一直搓到我的腿和脚都有了冷寒彻骨的感觉。这次冻伤的结果,是在炕上一直坐到两只脚蜕了六个蜡丸般厚厚的壳(前脚掌四个、后脚跟两个),而且二十多天不能到校上课。
对了还有一个结果:妈对爸爸说,别给平平找婆家了,要饭就要饭吧,这是我命里注定的。家里该卖的都卖光了,这个女儿,咱不卖了。
但是,在全家六口人都处于饥肠辘辘的当口,连九岁和六岁的弟弟都在以自己微弱的力量蚍蜉撼树、螳臂当车,我这个做姐姐的还能冷眼旁观吗?
村里另外三个与我同龄的女孩子,她们都不读书,妈妈也不乞讨,但她们已经都有了“准丈夫”。父母们这样做,是为了凭着女儿讨到男方一二百元的彩礼,更是为了女儿能早日穿上几件体面的(也不过是条绒或粗鄙的丝绸)新衣服,别枉了女孩儿家豆蔻青春那一段失不复得的美好时光。
十五周岁、初二年级的那个暑假,我也有了婆家。这个过程,就是借了粮食迟迟还不起,然后是去人家相亲一举成功。
第四章
我和大弟、二弟
(一)陈凡头上那个温和的耶酥
我出嫁的当年,十二岁的大弟凡凡代表全家到我婆家亲戚的喜宴上去搭礼。母亲却怎么也给他对付不上一身像样的衣服,便说,唉,可怜我儿子穿着一件打补丁的夹袄去上排场。凡凡说:没关系的妈,我长得不错就行了。
凡凡的相貌确实比我和民民强多了,他随母亲。
在家里断顿无粮的境况下,是我的两个弟弟在跟着妈妈乞讨,他们并不懂得什么是奉献,更不懂得什么是忍辱,只是肚子饿,跟着妈妈跑一天能吃饱又能带回,就是快乐。 也许他们最大的痛苦就是走得太远了会腿酸、脚疼。一个九岁。一个六岁。
我往学校里带的干粮,从炒面锅巴转换为白面馒头,这里边有我两个弟弟的风雨跋涉。一说起我的两个弟弟跟着妈妈去乞讨,我就心酸,我就会心酸到永远。
我在写这一段文字的时候,泪随笔走!
普林曾十分羡慕我们姐弟三个的感情,说我们虽是同母异父,但与他们双亲同生的比起来,要亲近得多。也许是因为我们更加珍惜共同的痛苦经历吧,那些苦味把我们三个人腌制在同一只坛子里,时间加长了情感压紧了密度增强了,当然就不那么容易产生裂缝了。
妈妈的第二次婚姻之所以选择普通工人,就是为了布衣百姓平安无事,但她后来才知道,爸爸也有历史问题。
凡凡性格内向,甚至有些木讷,如果突击问他一句极其平常的话,他也会回答得极其不得体。但是一坐进教室,他的脑细胞就活跃起来了,学习成绩,尤其语文成绩在班里一直名列前茅。
木讷的陈凡还有一个长处是说书。十六岁的时候,陈凡常被村民请来说书,他被人们围在中间,盘腿坐得四平八稳。我当时就想,如果给他穿上一件藏青色的对襟中式袄,就有外祖父的诗书气质了。
陈凡给人们说的第一部书是《西游记》,而后陆续讲述了《三国演义》《水浒》和《三侠五义》。陈凡说书,凡是形容某位将领盔甲兵器出场的那一段“有诗为证”,一律是原句背诵,哗哗流水只字不差。
那时候能在空荡荡的精神世界里听到一段古书,也够得上文化享受了。
陈凡是在1972年初中毕业的,想读进高中的理想变成了幻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