磴口法院“法庭+”调解模式初显成效
近日,磴口县人民法院隆盛合法庭联合辖区司法所、退休村干部成功化解一起返还土地纠纷案件。
原告刘某某持有人民政府颁发的林权证及村委会颁发的宅基地证,起诉要求被告返还占有的7亩土地。被告认为土地系自己1992年以来陆续开荒形成,并非是原告证件上的土地范围。承办法官在阅卷后,经向村委会工作人员了解,被告经营管理的部分土地确实在原告证件范围内,因原告多年不在原址居住,而被告实际耕种多年,长年累月的生产导致具体土地界限不明。为彻底化解纠纷,发挥“三所一庭”工作机制优势,承办法官联系镇司法所和原村委会主任,现场实地勘验,并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析理,最终在法庭的主导下,原被告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并就土地经营管理方案到村委会备案,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
今年以来,磴口县法院隆盛合法庭认真践行“枫桥经验”,充分运用“法庭+”调解模式,坚持源头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防止涉土地纠纷等案件矛盾升级,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