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磴口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围绕全县工作大局,突出全面从严治党主线,坚守人民至上根本立场,以“四个机关”建设为抓手,通过强化政治学习、措施落实、宣传教育、监督保障、代表作用五个方面,扎实推动清廉机关建设。
强化政治学习,筑牢思想根基。牢牢把握政治机关属性,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进一步筑牢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根基,进一步强化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人大工作的政治自觉。同时,把党纪党规教育作为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筑牢廉政思想根基,做到旗帜鲜明讲政治,确保人大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强化措施落实,夯实廉政责任。严格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党责任,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做好廉政风险排查防控,以委办为单位梳理廉政风险点,坚持开展重要节日节前廉政提醒,紧绷廉洁自律之弦。严格落实任职谈话、专题谈话、提醒谈话等谈心谈话制度,教育年轻干部严守红线底线,扣好廉洁从政“第一粒扣子”。健全完善干部管理、财务管理等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长远。
强化宣传教育,营造清廉氛围。在“磴口人大”微信公众号经常推送法律知识和党风廉政建设知识,积极营造崇廉尚洁良好风尚。通过典型案例通报、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开展廉政知识测试等活动,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把家风建设作为清廉机关建设的重要抓手,组织参观廉洁文化书画展,引导党员干部廉洁齐家,为清廉建设夯实家庭基石,以纯正家风涵养清风正气。
强化监督保障,保持清廉底色。紧扣磴口县委中心工作和全县重点任务,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将清廉价值融入人大履职全过程,突出服务发展大局和保障改善民生,相继对全县贯彻实施《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开展执法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和《全市义务教育“双减”专项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全县人居环境整治、信访维稳、安全生产等工作以及产业发展等重点工作进行督查调研。认真督办代表建议,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人大力量。
强化代表作用,践行使命担当。举办自治区、市、县三级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班,进一步提高了代表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为便于组织代表开展闭会期间的活动,成立了代表小组,进一步激发人大工作活力,扩大代表对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的参与,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代表的履职能力在实践中得到提高。制定和完善了《磴口县十八届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磴口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本级基层人大代表工作方案》《关于对县级人大代表履职考核办法》等制度措施,在规范代表履职管理的同时,增强了代表的使命感和责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