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治在线
巴彦淖尔:用法治力量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发布时间:2023-06-20 11:03:48 通讯员:纪亚霖 文/图 编辑:雷丽娜 来源:巴彦淖尔日报

  近年来,我市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努力完成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强化法治保障,凝聚合力,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多角度、全方位、宽领域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协同推进自然资源保护、生态修复和污染治理,加大统筹法治建设力度,奏响“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的时代合唱,谱写推动巴彦淖尔高质量发展的法治乐章。

环境执法检查

普法宣传


凝聚合力 共筑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屏障


  为筑牢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屏障,我市统筹推动,强化法治保障,有力推动落实,要求各单位准确把握职能定位,积极融入辖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化环境治理体系,主动向党委和上级部门请示汇报环境资源保护重大事项,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与生态保护、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行政部门协作,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合力,扎实推动环境保护工作纵深开展,携手共护巴彦淖尔绿水青山。

  健全法规,强化保护治理法治保障。建设生态文明,重在建章立制,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扎实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为切实加强河套灌区水利工程的科学管理和有效保护,围绕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2017年4月27日市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巴彦淖尔市河套灌区水利工程保护条例》并于同年10月施行;2018年1月《乌梁素海自治区级湿地水禽自然保护区条例》施行;2019年10月《巴彦淖尔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施行;2020年6月《巴彦淖尔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施行;2021年1月《巴彦淖尔市农药污染防治条例》施行;近期即将公布实施《乌梁素海流域保护条例》。一项项条例从起草到实施,有力推动保护我市乌梁素海、河套灌区治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重拳出击,严打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坚持向联防联控要效能,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构建执法联勤联动机制,凝聚形成强大执法合力。依据《巴彦淖尔市河套灌区水利工程保护条例》,在严厉打击毁坏水利工程、处理扰乱灌溉用水秩序、处置侵占水利工程保护用地、协助追缴恶意欠缴灌溉水费、维护生态安全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建立巴彦淖尔市“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和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行刑衔接工作机制,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检察公益诉讼无缝衔接。在保持依法严格监管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的同时,推行包容审慎柔性执法工作,建立包容审慎监管“四张清单”,市生态环境、林草、水利、自然资源、农牧等29个执法部门共编制不予处罚事项183项、从轻处罚事项172项、减轻处罚事项121项、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项14项;推选出一批柔性执法案例,编印《巴彦淖尔市行政执法典型案例》,指导全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柔性执法,树立以整改和预防为目的执法导向,让执法更有温度。

  创新举措,提高法律服务生态环境治理水平。积极为生态环境提供法律服务。紧紧围绕生态环境协同保护、环境污染治理、发展绿色循环低碳经济等提供法律服务,推动生态重点防护工程建设取得实效。积极为促进区域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积极开展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仲裁、公证服务,鼓励律师参与环保公益诉讼,预防环境损害后果的发生和扩大,促进生态环境及时有效恢复。发挥人民调解职能,大力化解环境保护领域矛盾纠纷。广泛动员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围绕环境保护工作定期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及时发现潜在的环境保护矛盾纠纷及隐患苗头,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台账,列出矛盾纠纷问题清单,摸清纠纷缘由,及时调处化解。在“请进来”教与“走出去”学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律师人才队伍建设的基础上,紧盯污染防治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以代理公益诉讼案件、参与立法工作为主要抓手,集中力量攻克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助力打好蓝天碧水保卫战,为打造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加强普法,树牢生态环境保护法治意识。认真开展“八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形成清单管理、跟踪提示、督促指导、评估反馈的管理模式。结合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利用“5·22世界野生动物保护日暨地球生物多样性日”“6·5世界环境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集中宣传,形成集约示范效应。各行政执法单位通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生态保护专题党课、主题法治宣传活动、清河行动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宣讲《巴彦淖尔市河套灌区水利工程保护条例》《乌梁素海自治区级湿地水禽自然保护区条例》《巴彦淖尔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巴彦淖尔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和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治理的政策法规、宣传黄河流域化肥农药科学安全使用知识等,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普法力度。通过《有享法》《普法小课堂》等以案释法类普法专栏,大力弘扬绿色节俭、低碳生活的理念,增强社会公众保护环境的意识,大力传播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等理念,呼吁广大群众从日常生活入手,从自身做起,争当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者、参与者,使低碳生活、勤俭节约成为全社会的自觉习惯,推动生活方式绿色化。

专家论证

实地查看

法治宣传进校园

  

依法保障 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


  我市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和“山水林田湖草沙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把握好当前和长远、局部和整体、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开发与保护等关系,厚植法治根基,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法治保障,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近年来,我市对历史文化遗产日益重视,阴山岩画的保护工作也逐渐走向正轨。2006年,阴山岩画被国务院批准列入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2012年11月,阴山岩刻被列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2022年3月,《巴彦淖尔市阴山岩画保护条例》开始施行,阴山岩画的相关保护工作有法可依。同时,我市以阴山岩画为核心,开展了阴山岩画文化旅游、研学、探险等活动,助力当地文旅融合发展。在保护的基础上,将阴山岩画的文化符号进行现代性转化,设计开发阴山岩画系列文创产品、动漫电影、网络游戏等,形成“阴山岩画+”新型业态,进而实现阴山岩画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为切实加强河套灌区水利工程的科学管理和有效保护,《巴彦淖尔市河套灌区水利工程保护条例》经重新修订后,于2023年正式施行。《巴彦淖尔市河套灌区水利工程保护条例》的健全完善,为推进灌区水利工程依法管理和生态保护提供更有力的法律保障。《巴彦淖尔市河套灌区水利工程保护条例》实施六年来,打击处理损毁水利工程及设施案件380余起,打击处罚扰乱灌溉取水用水违法案件1680余起,调解收回被侵占水利工程用地3800余亩,制止侵占水利工程保护用地4500亩,追缴恶意欠缴农业水费2780余万元,有力保障了灌区灌溉运行秩序。

  从1978年开始,我市先后启动实施了“三北”防护林等重点工程,全面拉开了林业生态建设序幕,累计实施林业生态建设1938.51万亩。自“三北”防护林等重点工程启动后,我市林业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一是生态效益突出。随着林草覆盖度的增加,全市荒漠化趋势得到缓解,干旱、风沙的气候状况得到较大改观,农牧业发展生态环境明显好转。40多年来,我市沙化土地减少了400多万亩。二是经济效益明显。退耕还林工程实施以来,退耕户来自于工程的补助达到229445万元。2022年全市林草产值31.2亿元,其中经济林产值达9.2亿元,农民人均经济林产值1493元。三是社会效益显著。通过各项重大林业生态工程的实施,满足了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需求,人民群众的生产条件得到改善,生活质量得到提升,生态文明意识明显增强。

  市委、政府把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推进农业现代化的“一号工程”,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质量实施,持续筑牢“河套粮仓”坚实根基。一是坚守粮食安全底线,稳定粮食和重要农畜产品有效供给。截至2023年5月,粮食总播面积达到588.5万亩,小麦98.01万亩,折纯后81.32万亩,玉米498.23万亩,薯类3.3万亩,豆类5.59万亩,其他0.6万亩。全市牲畜饲养量1686.65万头只,其中存栏1177.29万头只,同比增长1.57%。二是着力转变农牧业绿色生产方式,统筹推进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2018年初开始,我市全面开展控肥增效、控药减害、控水降耗、控膜提效“四控”行动,推进化肥农药零增长。同时引进先进节水灌溉技术,逐步形成了引黄灌区“移动式直滤滴灌水肥一体化”“引黄蓄水二次澄清滴灌水肥一体化”和井灌区“膜下滴灌水肥一体化”三种水肥一体化典型技术模式。2023全市将新增水肥一体化农田108.19万亩。三是以建设国家绿色有机农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为目标,充分发挥农畜产品优势,推出“天赋河套”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引领生态保护治理和现代农业发展。全市农畜产品远销五大洲102个国家和地区。据统计,2022年“天赋河套”品牌授权产品年度累计销售额为4.4亿元;截至2022年底,品牌授权企业及产品实现溢价30%以上,带动全市优质农畜产品整体溢价15%以上,品牌价值突破260亿元。

  近些年,我市积极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乌梁素海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作为生命共同体,统筹推进全流域全要素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由单纯的“治湖泊”向系统的“治流域”转变,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路子,通过全流域、全要素综合治理,流域生态环境明显好转,湖区水质由劣V类提高到整体V类、局部Ⅳ类,生物多样性持续恢复,湖区现有鸟类264种、鱼类22种,乌梁素海流域保护修复入选10个中国特色生态修复典型案例;磴口县被称为“百湖之乡”,从2017年起,磴口县紧紧围绕做足做活、做精做美“水”“绿”“沙”“文化”四篇大文章,形成全域四季旅游大格局。目前,全县可观可游景点30余处,创建国家4A级景区2家,3A级景区2家,高星级乡村旅游接待户9家,成功打造了沿黄、沿沙、沿山3条精品旅游线路,其中,黄河风情旅游线路被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联合全国40多家广播媒体,评为中国“一带一路”沿线最美旅游线路。

  近年来,我市坚持试点先行、分区施策的原则,遵循生态系统内在的机理和恢复规律,加大草原生态系统修复力度,落实草原生态补奖、移民搬迁等政策,严格禁牧轮牧休牧,促进草原生态环境持续好转。严格落实基本草原保护制度,严格做到源头把好关,事中事后全参与、严监管,确保草原生态安全;严格落实草原禁牧制度,广泛宣传,旗、苏木乡镇、村嘎查三级联动,将智慧草原平台引入草原管护巡查工作,严厉查处偷牧行为,确保重点区域生态安全;严格落实草畜平衡制度,2019年以来,针对草畜平衡补贴标准低的问题,开展了25万亩草畜平衡梯度试验,在项目实施期间将补贴标准提高到每年每亩20元,是原来标准的3倍多;严格落实草原监测制度,为草原生态建设提供技术支持。

  “十四五”以来,我市防沙治沙工作取得良好成效,完成沙化土地治理107.05万亩,占“十四五”200万亩治理任务的53.5%,其中,2021年、2022年完成93.11万亩,2023年截至目前完成治理13.94万亩,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总体进度。乌兰布和沙漠每年向黄河输沙量由过去的7000多万吨减少到目前的370万吨左右,年降雨量增加到170多毫米,沙化土地治理成效进一步显现。2021年,国家林草局确定保留磴口县、乌拉特后旗为全国防沙治沙县级综合示范区。从“沙进人退”转为“绿进沙退”再到人沙和谐,我市的治沙理念已经深入融合进“山水林田湖草沙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系统思想,2021年以来,全市沙产业持续发展。磴口县利用沙棘产业防沙治沙成效显著,形成“磴口模式”,沙棘优良品种不仅应用到内蒙古和巴彦淖尔地区,更是在全国15个省区发挥了示范带动效应。肉苁蓉产业方面,以王爷地等企业为龙头,稳步推进梭梭林接种肉苁蓉,全市新增接种面积6.9万亩,总面积达到20.5万亩;酿酒葡萄产业方面,诺民公司建成1座年产500吨的有机高端葡萄酒庄,全市酿酒葡萄面积稳定在1700亩左右;光伏治沙产业方面,国电投、国龙、易事特、大唐4家企业采取“光伏+”治理模式,全市新增治理面积1.3万亩,光伏治沙面积达2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