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杭锦后旗旗委编办充分发挥机构编制在管理全流程中的基础性作用,以“引、育、聚”促进各类人才投身杭锦后旗乡村振兴建设。
坚持机构编制刚性约束,做到录(聘)用人员、配备干部、核拨人员经费以机构编制为基础,从乡村教职工编制标准、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总量、乡镇公务员及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等多方统筹,综合研判乡村振兴重点领域用编需求,统筹优化空编使用,保障定编定岗。
实行乡镇编制专编专用,强化与组织部、人社局、财政局等旗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确保落实艰苦边远地区乡镇公务员考录政策,确保对乡镇专业技术人才予以职称政策倾斜,确保乡镇工作人员收入高于旗直机关同职级人员。联合组织部、人社局、财政局等部门加强单位借调、编外聘用人员监督管理,依据编制配置规范乡镇人员借调数量和频次。
持续深化乡镇改革工作,统筹乡镇资源配置,推动人才向乡村振兴一线聚集,通过科学配置乡镇领导职数,选优配强乡镇领导班子,推动党政人才服务乡村。通过动态调整使用行政编制,吸引公务员、选调生到村任职,引导大学生向基层一线流动。通过编制预留机制,消除人才引进编制制约,吸引各类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在乡村振兴中建功立业。
下一歩,杭锦后旗旗委编办将紧紧围绕旗委、政府“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项目为王、城乡融合、民生至上、党建引领”24字发展理念,发挥机构编制部门职能作用,激发全旗乡村振兴人才活力,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实机构编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