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乌拉特后旗人民检察院全面贯彻落实全区、全市检察长会议关于“生态检察三大协作统一行动”工作部署,积极参与、推进生态环境保护跨区域协作。
进一步推进公益林建设与保护。乌拉特后旗人民检察院与旗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印发《乌拉特后旗“林长+检察长”协同工作制度(试行)》,积极探索推动形成劳役补偿、替代修复等多种模式。与旗林业和草原局、森林公安局协作筹建了占地300余亩的公益诉讼执法林基地。该基地为乌拉特后旗第一处公益诉讼执法林基地,可以实现违法行为人以异地集中补植补种方式承担修复生态环境责任。该院还在办理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对在公益诉讼执法林基地补植补种30余亩林木的违法行为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并由行政机关监督验收补植补种林木,形成山林“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保护合力,起到了办理一起案件、警示一片、教育和影响社会面的良好效果。
凝聚黄河流域保护共识和力量。乌拉特后旗人民检察院深入推进“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与旗水利局联合制定了《乌拉特后旗2023年河湖管理“春季”行动方案》,常态化开展河湖“清四乱”工作,进一步强化河道采砂、生态环境污染监管。对今年收集的4件河道垃圾问题线索立案调查,发出检察建议4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提升行政机关执法能力和办案水平,进一步加强河湖治理能力和水平。
落实草原保护跨区域协作。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以来,乌拉特后旗人民检察院就加强草原保护工作与旗林业和草原局多次沟通联络,从2022年调取的30余件行政执法案卷中发现行政公益诉讼线索4件,立案4件,发出检察建议4件,督促行政机关全面积极履行职责,确保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得到有效保护。近日,该院与乌拉特前旗、乌拉特中旗人民检察院会签了《草原生态保护跨区域协作统一行动工作方案》,进一步形成乌拉特草原生态环境保护合力。
今后,乌拉特后旗人民检察院将坚持问题导向,以山林、河湖、草原等领域共同治理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联席会议、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协作保障等多种机制,着力解决高发、易发的跨区域协作重点问题,以更高质量的检察协作推动建立全面立体的生态保护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