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河法院法官判后释法促和解
“以前是我做错了,我的态度也不够端正,通过法官的释法明理,我深深地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近日,临河区人民法院干召庙人民法庭法官在判决后,通过多次走访协调,将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圆满结案。
据了解,原告王某与李某系同村村民,二人于一次酒后发生争执,李某用啤酒瓶将王某打伤致死。仅留下王某年近80岁的父母及未成年的女儿。后王某父母及女儿提起民事赔偿部分诉至法院。法院受理该案后,审理过程中多次调解未果,最终进行判决。
判决生效后,考虑到原、被告双方系同村邻居,且王某父母年事已高,女儿年幼且正在读书需要用钱。法官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多次通过走访、家访的方式与李某的家属沟通协商,从情、理、法的角度进行耐心劝导。最终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被告本人及其家属同意自觉履行判决义务,并主动提出在判决的基础上多履行1万元。该案的圆满解决,体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让当事人真切地感受到了法律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