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巡视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21 09:09:23 编辑:雷丽娜 来源:巴彦淖尔日报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按照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23年4月18日至6月30日,自治区党委第十巡视组对巴彦淖尔市委开展专项+常规巡视。

  巡视期间,专项巡视将围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以及“五个大起底”行动开展监督,常规巡视将围绕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落实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等情况开展监督。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巴彦淖尔市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有关方面认真处理。

  巡视期间,巡视组设立了专门值班电话:0478-8201915,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8:00至18:00;邮政信箱: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A008号;电子邮箱:zzqxsz1@sohu.com;巡视组接访地点: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开源路巴彦淖尔供电公司南门西侧信访接待室。同时,在市党政办公大楼西门入口处、市信访局南门西侧、巡视组接访地设置联系信箱。巡视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3年6月25日。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巡视组如实反映情况。


  自治区党委第十巡视组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