磴口法院发出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近日,磴口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这是该院审结的首例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因情况紧急,该起案件从申请立案到审结仅用了3个小时,为遭受家庭暴力的申请人筑起人身安全司法保护屏障。
近日,申请人石某到磴口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石某虽然包裹严实并戴着口罩,但其眼角、颧骨处仍能看到明显淤青,工作人员一边办理立案,一边因事态紧急联系了速裁法官。在了解情况后,法官在核查案卷材料的同时,先让女干警将石某引导至调解室,安抚申请人情绪,并进一步询问事情原委。申请人石某与被申请人李某在2022年12月向磴口县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因不符合离婚的法定事由而判决不准离婚,此后二人持续分居,2023年3月25日被申请人李某进入石某住所,通过暴力威胁等手段将其带至李某父母家中,在争吵中又对石某实施了殴打,因不堪忍受和担心自身人身安全,遂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法官向被申请人李某及其父亲通过电话联系,得到二人的自认并制作了询问笔录,经审查石某的申请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故依法作出民事裁定书,在依法确定的期间内,裁定禁止被申请人李某对申请人石某实施家庭暴力,禁止李某殴打、骚扰、威胁、接触石某。同时向双方及其住所地派出所、居委会、村委会送达了该份裁定,有效保障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顺利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