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河区人民检察院与临河区农牧局围绕“三农”积极开展工作,针对乡村振兴双赢多赢共赢达成共识,并联合制定《协作配合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努力为实现“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工作目标提供有力服务保障。
《意见》提出,检察机关和农牧部门要增强支持和服务保障建设农业强国的责任,主动融入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依法履行各自职能,以护农助农为核心,为临河区“三农”工作提供优质服务,并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抓在日常、做在经常,把关于“三农”工作的战略部署实施好、落实好,以切实行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落实。
《意见》中明确了检察机关要立足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充分运用打击、监督、预防、教育、保护等手段,优先办理涉农案件、处理涉农信访,做好做强涉农检察服务,依法推进涉农领域检察工作。农牧部门要发挥指导管理职能,严格规范执法,协同配合检察机关开展涉农检察工作。通过建立联席会议、信息共享、业务交流、证据收集及日常沟通联系协作配合等机制,凝聚合力,协同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聚焦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用耕地保护、涉农资金管理使用等领域,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扎实开展服务“三农”工作,提高服务乡村振兴的精准度。此外,围绕具体工作、具体措施和目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要严谨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突出重点,分工协作。二是聚焦五个振兴要求,依法履行检察职能。三是相互协调,解决疑难疑惑问题。四是积极促进修复生态环境责任制度落地见效。五是跟紧线索共享移送,拓宽案件线索渠道。六是大力宣传涉农法律法规,提高农民守法护法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