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乌拉特后旗人民检察院不断强化工作举措,依法能动履职,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有效缓解被救助群众生活压力,促进矛盾化解,维护公平正义,传递司法温度。
落实三个到位,推动工作开展。一是谋划部署到位。将司法救助工作纳入检察工作年度总体安排,与其他检察工作同部署、同推进,确保工作有效开展。二是制度落实到位。组织检察人员认真学习《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最高检《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等内容,正确理解和把握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原则、救助对象、范围、方式等,进一步提高办案人员办理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规范性。三是政策宣传到位。通过电视台、微信、公众号、检察开放日、法治副校长授课等多种形式,宣传司法救助法律政策,扩大救助范围,为更多的受害群众及时提供救助。
强化内部协作,凝聚工作合力。该院第三检察部与各业务部门紧密联系,安排专人对接,业务部门受理案件后,第一时间审查、了解被害人、近亲属或其赡养、扶养、抚养的其他人家庭生活情况,发现家庭生活困难或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情形需要救助的,及时移送第三检察部控申部门,做到信息共享、工作联动、效果互促,形成工作合力。
加强部门联动,助推齐抓共管。针对因案致贫返贫的原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不稳定户、退役军人、未成年人、困难妇女、残疾人等重点人群,该院给予司法救助的同时,积极联合民政、乡村振兴、教育、退役军人服务局、残联、妇联等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相衔接联动机制,开展有针对性的多元化救助,构建司法救助+社会救助的多元化救助大格局,让司法救助办案效果向促进社会治理层面延伸。
延伸办案触角,跟踪救助效果。为强化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效果,该院建立定期对被救助家庭回访机制,救助后及时开展跟踪回访确保救助成效。在落实司法救助金后,控申部门通过电话回访、上门走访等方式,属于相关部门联动救助的,监督政策范围内救助的举措是否落实到位。对未落实的,及时督促相关部门予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