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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金融办多举措提升政务公开质效
发布时间:2023-02-03 09:55:30 记者: 陈荣 编辑:吴桂清 来源:巴彦淖尔日报

  2022年,市金融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自治区、我市相关文件精神,充分利用门户网站、新媒体等多种形式,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为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发挥了重要作用。

  市金融办将政务信息主动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不断扩大重点领域信息的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及时更新公布机关职能、机构设置、联系方式和相关负责人等信息。紧密围绕金融服务有关工作,及时高效做好政务信息发布工作。2022年共在办内门户网站公开政务信息50条,发布《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及二级事业单位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21年度决算公开报告》等财务信息4条,答复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5条。

  市金融办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分类要求,坚持以主动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平台,并分阶段及时报送和更新信息公开内容,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及时、准确。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整理上传的公开信息进行严格保密审查,一年来,无涉密信息上报信息公开平台,也不存在虚假或误导信息。

  同时,市金融办进一步加强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强化对门户网站以及“巴彦淖尔金融”微信公众号的日常管理。结合办内工作职能,新增“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示范平台”“巴彦淖尔市金融服务云平台”“非法集资举报奖励”飘窗,可快速接入相关平台查询或办理业务。微信公众号同时上线“巴彦淖尔市金融服务云平台”小程序版,方便群众快速查阅相关信息。2022年,市金融办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平台等向社会公开发布金融服务、疫情防控等信息1672条。

  2022年,市金融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流程规范、合规。按照《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有关要求,切实发挥部门职能,结合本领域实际,落实工作任务。及时处理群众依申请公开,保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安全运行,积极主动公开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畅通,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