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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统计法治建设 护航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3-01-28 09:47:09 文:马雪红 编辑:雷丽娜 来源:巴彦淖尔日报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这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高度重视。

  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着力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树牢统计法治思维


  走好新时代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之路,思想引领是核心要义。缺乏科学的思想指引,统计法治就如同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新时代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推动统计调查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统计调查系统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统计法治建设新航程,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对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强化法治意识,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要紧紧围绕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职权,科学高效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工作,做到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维护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不断提高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于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各方面、全过程,推动统计法治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


  坚持以体制机制建设为根本,大力落实主体责任,持续深化依法统计效能


  走好新时代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之路,体制机制是根本保障。缺乏有力的支持保障,统计法治就如同海市蜃楼、象牙之塔。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工作,先后出台了《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重要文件。党的十九大提出“完善统计体制”,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又提出“发挥统计监督的职能作用”。《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构建起统计违法的督察机制、问责机制,将统计监督纳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这一系列文件,是促使统计调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的“推手”,是防范和惩治统计违法行为的“利刃”,从根本上保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行稳致远,对统计调查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明确并承担起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相关责任;加强领导干部统计工作考核管理和责任追究,完善政绩考核指标,树立正确政绩观和用人导向。统计调查机构务必保持清醒,认真落实依法统计主体责任,依法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持续提升统计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坚持以统计执法检查为中心,聚力提升执法水平,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走好新时代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之路,执法检查是使命担当。缺乏应有的执法利剑,统计法治就如同无刃之矛、无钢之盾。近年来,国家统计局巴彦淖尔调查队不断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严厉打击统计违纪违法行为,严肃查处了一批统计违纪违法案件,坚决维护了统计法律法规权威。国家调查队作为国家统计局的派出机构,在认真履行统计调查机构基本职能的同时,要更加自觉强化政治机关意识,把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当作一项长久而又坚决的政治任务来抓,把统计法治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

  在法治化轨道开展统计调查工作、惩治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统计执法力量是关键。当前,我们还没有形成高效完善的统计执法体系,面临着基层统计执法人员不足、执法能力不强、执法水平不高、执法针对性不强等问题。“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基层统计调查部门要高度重视执法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挖掘培养专业人才,创新培训工作机制,提升人员业务素质,不断提升统计执法能力和水平,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打造一支德才兼备、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统计法治工作队伍,为依法治统工作提供人才保障,为提升统计调查数据真实性和质量保驾护航。


  坚持以宣传贯彻行动为支撑,全力普及法律法规,全面营造学法守法氛围


  走好新时代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之路,普法宣传是突出抓手。缺乏必要的法治宣传,统计法治就如同山中之木、林中之鸟。近年来,统计调查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通过“六五”普法、“七五”普法、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宪法日等重大时间节点深入开展统计普法教育活动,积极开展以统计法为核心的统计法律体系学习宣传,坚持不懈推进精准普法、创新宣法、以案释法,统计法治宣传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不断向纵深发展,统计工作的法治根基更加坚实稳固。

  各级统计调查部门要切实抓住普法宣传的关键和要害,抓好抓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着力提升统计法治意识,充分发挥好领导干部的带头示范作用;强化统计人员学法用法,重点加大对辅助调查员等基层统计人员的统计法律法规培训;着眼方式创新,做好全媒体时代“线上+线下”普法,充分利用互联网思维开展创新普法,建设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统计法治传播体系;深入开展统计调查对象学法用法,加强对企业、调查户等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统计法治环境。

  (作者单位为国家统计局巴彦淖尔调查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