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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春节期间实行限时限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3-01-20 08:03:18 编辑:雷丽娜 来源:掌上巴彦淖尔
关于2023年春节期间

实行限时限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实行限时、限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禁燃区域

朔方路以西、绕城线北2.5公里以南、人民渠以东、双河区云中大街以北。

二、限燃区域

朔方路以东、物流大道以西和黄河至双河区云中大街区域。(详见范围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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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禁限燃时间

禁燃区内全时段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限燃区内除夕、元宵节晚8:00至次日凌晨2:00可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燃放。

四、其他事项

禁止拢旺火、焚烧垃圾、烧纸祭祀等。树木较多的区域及西郊陵园、柏树园等祭祀场所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含燃气礼炮)。禁止燃放“无厂名、无厂址、无合格证”及孔明灯、窜天猴等危险性较大的产品。

五、加强综合执法监管

根据《临河区禁燃烟花爆竹和旺火管控方案》(临政办发〔2023〕1号)的通知,区公安分局、执法局、供热供气物业服务中心,各乡镇、农场、办事处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做好宣传、监管、查处工作;区生态环境分局、应急管理局、消防大队、卫健委、市政环境公司要做好环境监测、突发事件处置、环境卫生保洁等工作。

电话:
公安报警:110
消防救援:119
医疗救护:120
综合执法:0478-8296000
应急管理:0478-8526642

临河区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