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旗税务局启动林草两费划转征收工作
“有专人指导,程序明晰、手续简便,我们企业省心、简单、方便,税务工作人员的服务我非常满意。”近日,乌拉特前旗盛安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财务负责人通过办税服务厅,顺利完成该旗首笔草原植被恢复费的申报缴纳。
据了解,根据《财政部关于将森林植被恢复费、草原植被恢复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要求,自2023年1月1日起,森林植被恢复费和草原植被恢复费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为顺利推进划转工作,乌拉特前旗税务局高度重视、整合资源、提早谋划、统筹安排,主动对接政府职能部门,组织非税业务骨干搭建“保划”工作小组,深入学习森林植被恢复费、草原植被恢复费的征收范围、征收标准等相关政策,全面梳理划转工作的总体原则、交接内容、征收方式、工作职责等内容,了解林业和草原部门下发的审批文件或费源信息确认单等资料,形成部门协同、合力共治的非税收入划转工作良好局面。
森林植被恢复费、草原植被恢复费征收划转完成后,乌拉特前旗税务局将持续跟进划转工作的细化情况,广泛收集纳税人、缴费人在征缴过程中提出的建议,以金税三期系统为基础、以电子税务局为依托,充分利用非税交互系统,高效推进林草两费非税收入征缴入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