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磴口县民委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履职尽责,多措并举,各项工作有序高效推进,取得显著成效,为全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繁荣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
加强民族理论政策法律法规宣传,营造浓厚的民族团结进步氛围。磴口县民委立足工作重点,加强线上线下宣传教育。制作“践行守望相助理念,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片,印发“致全县各族群众的一封信”、民族理论政策知识宣传手册等。通过制作展板、悬挂横幅、微信公众号推送、电子大屏滚动播放等方式多视角、广渠道、宽领域、全方位开展民族理论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40多场次,悬挂标语100多条,发放宣传资料8万多份(册)。借助微信公众号开展有奖竞答和知识竞赛,参与人数累计4万多人次。积极筛选、编撰、推送各苏木镇农场、各相关单位民族团结进步信息600多篇。全县各族人民“两个共同”“五个认同”“三个离不开”思想不断增强,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加强城市民族工作,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磴口县民委在认真摸排的基础上建立健全清真食品台账,对全县清真监制企业、清真餐饮企业、清真肉食店全部登记造册,各清真监制企业健全生产、仓储、运输、流通、检疫检验等重点环节的规章制度,按比例配备回族员工,保证禽畜来源符合清真食品规范、履行检疫检验程序,推动清真食品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在和平社区成立流动人口服务中心,准确掌握当地各民族流动人口规模、人员结构、民族成份等基础信息,建立健全各民族流动人口综合服务信息库。
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不断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法治化水平。磴口县民委积极引导各族群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相互了解其他民族的风俗习惯和文化禁忌,把违反民族政策、伤害民族感情做法的举报和投诉纳入政务服务热线,促进在互敬互爱中增进了解,减少误会和隔阂。在磴口县硕泽律师事务所增设民族法律援助中心,通过广泛开展民族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特别是提供必要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宣传材料,积极引导各民族流动人口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城市管理规定,增强各族群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维护平等权利的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