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的颁布实施,与全社会每个公民和组织的权益息息相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党和国家机关要带头宣传、推进、保障民法典实施,加强检查和监督,确保民法典得到全面有效执行。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能力和水平。
作为统计调查工作者,不仅要学习民法典,更应认真遵守、执行和维护民法典,保障其贯彻实施,把民法典精神作为统计调查工作的有力指导。
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理论学习。
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民法典的重要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重要讲话精神上来。要紧密联系统计调查工作实际,探寻民法典与统计调查工作的融合点,提高学习的针对性。党组理论中心组要把民法典内容纳入全年学习计划。要组织干部职工进行集中学习、加强讨论交流,并组织开展测试,提高学习的有效性。同时,充分运用好“学习强国”“法宣在线”等线上学习平台,提升学习的深度和广度。
带头践行,增强守法自觉。
统计调查干部要加强自律,带头践行民法典精神。一方面要在工作中学以致用,对标民法典精神规范自己的言行,争做知法、懂法、守法的新时代统计调查干部;另一方面要在生活中遵守公序良俗,弘扬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将严的作风、铁的纪律从“八小时之内”拓展到“八小时之外”,时时刻刻约束自身一言一行、一举一动,用实际行动维护民法典权威。
强化法治思维,提升执法能力。
一是要做到深思笃学,领会并掌握民法典的基本理念和基本原则,自觉将公平正义、诚实守信、公序良俗等民法典精神融入统计调查工作中,不断强化自身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二要做到融会贯通,不但要学习好、掌握好、运用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还要做好党规党纪、统计法与民法典的衔接贯通,不断增强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的能力,切实提高统计法治化水平。三要做到知行合一,充分运用民法典知识推进依法调查,切实提高统计执法监督检查能力,推动依法治统、依法调查水平不断提升。
坚持公正文明执法,提高司法公信力。
各级统计调查机关要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不得违背法律法规随意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决定。要秉持公正司法,提高统计违法案件审判水平和效率,规范执法检查、立案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等活动,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依法严肃处理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和人员。
大道之行,天下为公;良法善治,民之所向。统计调查机构应紧紧抓住民法典颁布实施、全国上下宣传贯彻的有利时机,大力开展统计法治教育,进一步宣传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责任与义务。统计调查干部要勇于作为,不断提高统计服务水平,聚焦民生领域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开展统计调查,为保障民生提供强有力的数据支撑,用统计行动彰显民法典精神。
(作者单位:国家统计局巴彦淖尔调查队)